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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名读音的社会语言学考察——以“丽水”的“丽”为例

刘美娟

 [摘要]地名异读的存在,既不利于人际交流,也不利于经济发展,亟待审定。我们以为,地名读音审定应该依据“历史语音”原则 <“音义一致”原则<“社会发展” 原则<“名从主人”原则。浙江丽水的“丽”,《现代汉语词典》标注读“lí”, 经社会调 查发现,大多数人却读“lì”。若依据前述四项原则,都应该审定读“lì”。

     [关键词]地名;审音原则;社会调查;语言权利


地名审音既是一个与语言学、地理学、历史学等相关的学术问题,又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学问题。地名审音的学理,一般是依据历史语音学的研究方法,通过研究地名的历史读音以及地名语音的历史变化规律,来审定疑难地名的读音。我们认为,地名审音固然需要考虑语音的历史依据,但更应该考虑当代社会的语言习惯,因为地名是用来指称和交流的,应该尊重大多数人的习惯读法,地名审音是一个具有相当重要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意义的语言问题,从社会语言学角度来审定读音则更有价值。有鉴于此,本文将通过对浙江丽水“丽”的读音的社会语言学个案考察来探讨地名审音的原则问题。

一      


 现代汉语中的“丽”,根据词典有两读,一读“lì”,一读“lí”。《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831页规定:“lí①丽水(Líshuǐ),地名,在浙江。”据此,作为地名,“丽水”之“丽”的读音似乎应该是非常明确的。但通过对“丽水”读音的实际考察,我们发现使用情况并非如此。我们分别选取了浙江丽水当地和浙江省外的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教师、机关公务员、市场经营各类买卖的商人各100人,总计对1200人做了详细调查。

首先是省外调查,调查对象是:贵州省凯里市桐荫小学三年级学生100 名,安徽省宁国市霞西中学学生100 名,安徽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大学生共100名,苏州彩香中学、上海理工大学教师共100名,江苏、上海、甘肃等地的公务员与商人 各100名。具体情况见表 1。


       表1显示,92.2%的外地人读”丽水“为”lìshuǐ“,仅7.8%的外地人读为”líshuǐ“。一般来说,文化程度越高,读作“líshuǐ”的可能性相对越大一些。被调查的小学生只有2人选读阳平,并且还是在查了字典以后作出的选择,被调查的初中生有4人父母在浙江打工而读阳平;虽然被调查的大学生和教师选读阳平的比例最高,但分别也只有14%和10%。商人选读阳平的比公务员的比例高,主要是调查对象中有2位曾到丽水做生意,1位是丽水人到外地做生意的。98.5%人认为“丽”读“lì”比读“lí”更合适,主张读“lí”的只有1.5%。绝大部分调查对象不知道“丽”有第二声的读法。

       下面是我们在调查过程中的两段录音,从中可以很明显看出被调查者的倾向性意见:

1.丽(lì)水啊,我去过的,很美丽的地方,那里有瓯江,水很清,“美丽”名副其实啊。

2.我知道“丽”有第二声的读法,但读成“líshuǐ”,向别人解释半天,人家还是不知道哪两个字,所以我干脆都念丽(lì)水了,这样念省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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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显示,本地读“丽”为阳平的比例尽管比外地要高得多,但读去声的人数仍占51%。其中,读作阳平的以教师和大学生的比例最高,分别为83%和68%,小学生和初中生次之,分别为60%和57%。这与近年来推行的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密切相关,教师和大学生都要求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且语文教师和中文专业大学生要达到二甲(87分以上)普通话水平,这无疑扩大了“丽”读阳平音的人群。很明显,接受过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中小学教师和大学生读阳平的比例远远高于其他人员。受教师的影响,学生们选读阳平的也比去声的多。商人和公务员读“丽”为阳平的比例要低得多,分别为5%和21%。其实在丽水的商人和公务员也大部分知道“丽”有阳平的读法,据有的公务员和商人说,他们在学校读书期间丽水的“丽”是读阳平的,但走向社会以后,为了便于交流一般都会选择读去声。最近丽水举行的几次大型会议就很能说明问题,如2010年11月,丽水撤地设市1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到“丽水”,主持人均读“丽(lí)水”,而官员作报告时则一律念成“丽(lì)水”。

尽管本地读“丽”为阳平的人数比外地的比例要高得多,但本地读“丽”为“lì”的比例仍比读“lí”的要高,而倾向读“lì”的比例更高,分别高出2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本地与外地调查都可以看出社会活动越频繁的人,越倾向读去声。

调查中还发现,文化教育程度较高或年轻的被调查者在没有意识到有人注意他的读音时,依然是读去声,当意识到我们是在作调查时,会马上改读阳平。这种情况在女性被调查者中出现频率更高。有部分教师和大学生在不同语境中或面对不同的交际对象或在采用不同的语体时,常会使用不同的读音,通常是在课堂、集会等正式场合,面对文化水平高一点的人交谈,运用礼仪、正式语体时,读阳平在街上、课余,与文化程度一般的人闲聊,运用亲切、随便语体时读去声。下面的一些调查镜头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本地人的倾向性意见:

镜头一:某教师(系普通话测试员)认为“丽水、丽中(丽水中学)、丽阳街、丽龙高速(丽水至龙泉丽水至龙泉)”的“丽”均读阳平,但她主张读去声,并激动地述说自己在外地买车票的一次遭遇她说买一张去“丽(lí)水”的,结果售票员怎么都听不懂,改说“丽(lì)水”,才买到车票,售票员埋怨说明明是“丽(lì)水”,说什么“丽(lí)水”

镜头二:一餐饮店老板认为“丽水”的“丽”读阳平,当调查者出示“丽龙高速、丽中、丽阳街”三张卡片时,又将“丽”全读为去声。还附加说明“丽水”,“丽”是美丽么,普通话当然要读“lì”啊。

镜头三:某高校大一教室内一部分学生读“丽(lì)水”,另一部分学生读“丽(lí)水”,调查者走出教室后,传来学生们的辩论争执,调查者再返回教室询问他们的倾向性意见,结果读去声的人数增加了五分之一。

总之,调查发现:第一,作为地名的“丽水”,读音并不如词典规定的那么简单,而是有两读的。第二,就语言运用实际而言,多数使用者的读音与现有规范是不一致的。第三,在语言使用者中,外地使用者与现有规范的不一致尤其显著。第四,在本地使用者中,越是具有语言规范意识的被调查者的发音与词典读音越是一致,越是未经明确的普通话推广训练的,即越是语言文字应用年第期“本地生活化”的,其读音与词典规范越是不一致,这在相当程度上显示出了当地推广普通话的实绩。第五,即使是在努力与词典保持一致的教师等工作者中,也常常会出现与词典不一致的读音。

任何语言规范活动都需要遵守一定的原则,对于地名异读审音的基本原则,历来都相当强调“历史语音”原则。但也有人认为仅仅考虑语音的历史渊源还不够,王际桐(2001)认为,还要遵守“名实一致”的原则,“要符合《地名管理条例》要求,命名要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当代科学文化特征,名称要高雅,或雅俗共赏,不要过于粗俗。所谓名实一致,即指该地是按照地理实体特征而命名”。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对专有名词的审音更明确提出“名从主人”的原则,周祖谟在《普通话的正音问题》中指出“地名应该适当地按照当地的读音来读,这样才能使人听得懂。”“字典的音大部分都是根据古代的读书音来拼的,往往与当地读音不合,凡是这一类都应当改正。”“至于方言词语有些已经吸收在普通话里而且有了一般通行的读音了,当然应该照已经约定俗成的读音来读。”(周士琦,2000:119)

显然,无论是“历史语音”原则还是“名实一致”或者“名从主人”原则,都有很高的理据性的,可是,到底地名异读的审音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当不同的原则彼此冲突的时候其优选过程该是什么?似乎依然缺乏充分的讨论。我们认为,地名异读审音应该遵循四大原则:

一是“历史语音”原则。任何自然语言的符号系统都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地名往往正是历史语音系统的现代化石,地名异读的审定既不能割断历史的联系,更要保护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安徽阜阳、山东曲阜、北京阜成门的“阜”,字典、词典只注“fù”,确实,“阜”随着语音的历史演变,现代汉语中已读“fù”。但“阜”在《广韵》中为“房久切”,说明在古汉语中它是一个全浊声母的上声字,根据语音发展的不平衡性,全浊声母的上声字并没有完全变为去声,地名中的“阜”(fǔ)是古音的沿用。

二是“音义一致”原则。任何地名都有一定的含义,这种含义不仅是地名特征的显示,也是一种文化渊源的体现,地名的现代读音应该与其命名的原意一致。王际桐所谓“名实一致”的基本精神与我们所说的“音义一致”不无相关。但是,一则地名诞生时的地理环境到今天很有可能已经有变化,二则地名最初命名也可能并非主要依据当地的地理特征,所以,还是以“音义一致”的表述为妥。如“济南”的“济”(jǐ),《广韵》就有去声和上声两读,作为地名应该读上声,因为《广韵》明确指出子礼切,“……又,水名。

三是“名从主人”原则。任何地名都是一个地方文化的组成部分,对任何地名的规范也应该是那个语言社区的文化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安徽阜阳、山东曲阜、北京阜成门的“阜”,不但于史有据,而且当地人也坚持主张读“fǔ”,“阜”遵从名从主人和语言自身的规律定为“fǔ”,自然也是合情又合理的。

四是“社会发展”原则。有道是“属于自己的人名却是父母起的,别人叫的”,地名颇为类似,社会越发展,一个地方与外部世界互动越频繁,则外部社会对该地地名的使用需求就越强烈,而一个地名越能够考虑到外部世界的使用需要就越容易为外部世界所接受,就越有利于一个地方的社会发展。从地域形象学角度看,地名是一个地域整体形象重要的品牌形象识别元素,具有巨大的无形力量。以“六安”为例,“六”是皋陶后裔的封地,“六安”有着特殊历史文化内涵,具有鲜明的区域性特点,“六”可通假“陆”字,意为水边的山岗,它反映了淠河沿岸的地貌特征,《康熙字典》已有“lù”的注释。按照音义结合原则,六安的“六”应当读“lù”音。不过,由于六安以外的社会公众基本上都不知道应当读“lù”音,因此,当地政府对于究竟应该如何正音也颇为困惑。

应该说,在很多时候这些原则是可以同时实现的,但如前述,也难免会有互相抵牾的时候。我们以为,语言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当“历史语音”与现实使用发生明显冲突的时候,显然应该更多地考虑现实使用的参数;而语言是人们交际的工具,因此当“音义一致”与“社会发展”原则冲突的时候,也许“社会发展”应该拥有更多的优选权;而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语言学家很少明确地认识到地方的命名权是一个地方语言共同体的文化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在“名从主人”原则与其他原则冲突的时候,应该首先考虑“名从主人”。亦即:

 历史语音<名实一致<社会发展<名从主人

当然,这只是一个权重大小的序列,而不应该成为一个简单淘汰的序列。

      


 回到“丽水”的读音问题上,我们以为:

1.从丽水“丽”的读音来源看,《康熙字典》等古代字书中,“丽”作古县名时音“郎计切”,即为去声,所以《辞源》指浙江县名的“丽水”条就采用“lì”音。因此,“丽水”的“丽”读作“lí”,古音也无根据。“丽水”得名源于辖内的“丽阳山”,据《栝苍汇纪》:“县北七里有丽阳山,下环清溪,县名丽水以此。”而“丽阳”的意思就是“丽日”,该山名中的“丽”并非什么译音字或通假字,不同于《汉书》中“杀幽王于丽山之下”的“丽山”(这里“丽”通“骊”,音“lí”)。同“丽阳山”一样,“丽水”的“丽”没理由读“lí”。有学者怀疑,“可能是近现代的辞书专家把‘丽lí阳山’误解为陕西的‘丽山’,才把本该读去声的‘丽水’的‘丽’标为阳平调。”(王闰吉,2006)

2.从语义角度看,阳平“丽”,是黏着语素,只依附于一定的词语中,即它不算一个语素,没有特殊的义项,可以说它是专名用字,《现代汉语词典》“lí”音,除地名“丽水”外,还有“高丽,朝鲜历史上的王朝”。可见阳平“丽”的表义功能与使用频率都很低。去声“丽”则是自由音项,即为自由语素,表义明确,“lì”是普通话中具有普遍性的标准读音,即便是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其音义,使用频率极高。就解码而言,常用音容易识读。

3.丽水位于浙江西南浙闽两省结合部,这里有绵延起伏的群山,苍莽葱郁的林海,巍峨耸立的峰岩,纵横密布的川流,山清水秀,风光旖旎,有“华东天然氧吧”之称,被誉为“浙江绿谷”。如此秀山丽水,“取实予名”,“丽”就当读去声,与语义挂钩,音义相应,名副其实。音义匹配,理据明确又与习惯相符,可谓两全其美。正如曹志耘为王文胜的著作所写的序中提到的,“‘丽水’如被称为Lìshuǐ其实也是名至实归”。

4.走丽水特色的生态经济之路是丽水市政府的决策,因为生态是丽水“最大的优势”,也是丽水基础最好、特色最优、潜力最大的资源。丽水的秀美山水又孕育了璀璨的地域文化绿谷文化——绿谷文化。绿谷文化凝聚了丽水山山水水的精、气、神,熔铸了一批文化瑰宝。龙泉青瓷、龙泉宝剑和青田石雕名扬海外,畲乡、侨乡,摄影之乡,令人向往。绿谷秀丽的山水和特色文化的融合,使丽水具有了令人神往的独特魅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慕名而来。“丽水”审定读“Lìshuǐ”,更有利于树立“山水古文明、丽水好风光”的旅游品牌,有利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读“lí”则不利于树立丽水品牌。2008年10月28日晚,中央电视台“同一首歌”系列的“相约纳爱斯,走进丽水”晚会,香港歌手周华健就表达了对“丽水”念“Líshuǐ”的困惑,他问丽水,为什么念“Lí”,难道“‘美丽’要念‘美离’吗”或许周华健是故意调侃,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出“丽水”读成“Líshuǐ”在我们推广丽水品牌时带来的尴尬。

5.也是最重要的,根据我们的专门调查和平时的观察,发现多数人“丽”念去声,只有部分语言专业人士、广播电视工作者、教师、学者或接受过普通话培训测试的本地人按字典的标注读“Lí”。不过,这些念“丽”为阳平音的人,他们绝大部分读“丽龙高速、丽中”等缩略语和“丽阳公园”“丽东路”等专名中的“丽”时也仍读去声。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开展十多年了,普通话测试员们推行阳平“丽”可以说是不遗余力,虽然有收效,但结果还是没能推而“广”至大多数,在本地由于读阳平人数的增多反而显得混乱,让人无所适从。可以预见,统一审定读去声,必将比读阳平更快得到普及推广。因为按本地多数人的习惯规范读作“lì”音,照顾了语言事实,尊重了大众,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符合汉语规范原则,也体现了规范的现实性。规范也具有群众基础,更有助于普通话的推广。

当地政府部门也认为读“丽水(Lìshuǐ) ””更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有领导说,如今是全球化时代,更因为有著名的侨乡青田,“丽水”在海内外的知名度正日渐提高,“丽”统一读去声,也方便了外国朋友学习掌握,说不定因为这会有更多的外国朋友来丽水观光旅游、投资经商呢。

因此,无论就“历史语音”原则、“音义一致”原则、“名从主人”原则还是“社会发展”原则而言,“丽水”的“丽”都应该读为“lì”。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地名是“当地人的脸,外地人的眼”,地名读音应该方便人们的生活、生产、社会交往。一个地名,如果大部分人都读得不对,只有少数甚至是极少数人才能读对,不但交流运用很累人,有时甚至会贻误大事,造成损失。地名的规范读音最好不增加或少增加人们使用负担而又能帮助正确记忆。“丽水”审音应该尊重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意见,照顾大多数人的习惯。“丽”统一规范读去声,音义俱佳,避免了异读混乱,提高了工作效率,有利于语言规范化,有利于对外交往,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其实,地名读音亟需重新审定的不仅是本文所说的“丽水”,在我国其他地方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如河北省“大城”的“大”( dà / dài)),山东省“单县”的“单”(dān /shàn)、栖霞的“栖”(qī / xī)、莘县的“莘”(xīn /shēn),广东省“大埔”的“埔”(pǔ / bù)与“黄埔”的“埔”(bǔ / pǔ),浙江余杭市塘栖镇的“栖”(qī / xī)、舟山市“盘峙乡”“长峙乡”“虾峙镇”及岱山县“泥峙镇”的“峙”(qí /zhì)、平湖市“乍浦镇”的“乍”(zhà /zuó)、江山市“茅坂乡”的“坂”(fàn / bǎn)、临安市“横畈镇”的“畈”(bǎn /fàn)、湖州市善琏镇的“琏”(lián /liǎn)(李运富,2002)等地名用字的读音该如何取舍,也都是值得商榷的。

     

     [参考文献] 

     [1] 王际桐. 论我国地名的命名原则[J]. 地球信息科学,2001,(9) : 14. 

     [2] 周士琦 . 周祖谟语言文字论集·普通话的正音问题[M]. 北京: 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0) . 

     [3] 何 镗 . 栝苍汇纪·地理纪[M],明万历七年刻本 . 卷七 P5. 

     [4] 王闰吉 .“华盛顿”与“朴树”及其他[J]. 现代语文,2006,(3) : 41 ~ 42. 

     [5] 王文胜 . 处州方言的地理语言学研究[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10) : 1.

     [6] 李运富. 试论地名标准化“语文标准”的原则问题[J]. 语言文字应用,2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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