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地名用字“塆”和“湾”的区别
周文德
联合国第5届地名标准化会议6号决议提出:“地名是民族文化遗产 ”(2003)。随后,“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正式启动(2004)。我国拥有众多的古老地名,它们大多具有丰富的文化积淀,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活化石”,是中华文明史的见证,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南方广泛通行的“塆”字地名就是这样的。在我国南方的地名书写中,“塆”与“湾”并行不悖,互不相通。
一、构字理据
“塆”字从土,弯声。字义有别于“湾”,不一定紧挨江河边,少有水源。“弯”除标示读音外,还兼表意义,表示地形弯曲低凹。这是一个形声兼会意字。从“塆”字的构字意图可知,义为山间或陆地上的弯曲低凹地带。“塆”字的构字理据来自对特定地势地貌环境的客观写照。
查考重庆地名中带“塆”字的地方,都不在江河边,不靠水域。如学田塆、大田塆、人和塆、谢家塆、梨树塆、文星塆等。上述诸地都处于陆地上的弯曲低凹地带。所在地形与“塆”字的构字理据契合。
除重庆外,南方方言区里也有带“塆”字的地名,湖南、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江西等省都有不少。据考查,在鄂南地区,“塆”是“山边村庄和山弯内的村庄通名”,在咸宁、阳新、通山、崇阳四县境内,有带“塆”字村庄名近300个。这些“山边村庄和山弯内的村庄”也不在江河边,而是在陆地上,也是指陆地上的弯曲低凹地带。所在地形与“塆”字的构字理据契合。
二、“塆”、“湾”互不相混,不可替代
在一些地方的地名用字中,“塆”、“湾”两字并用且互不相混,更不能替换。以重庆市和昭通市为例。昭通市的地名中,带“塆”字的地名如:三条塆、四塆头、五谷塆、七塆、八户塆、九龙塆、十二塆、水井塆、癞子塆、石硌塆、碾子塆、解锯塆、筲箕塆、大塆子、枷担塆、碑塆、鱼梁塆、大风塆、背风塆、阴山塆、苦荞塆、正塆、坟塆、土地塆、庙塆……
昭通市还有带“湾”字的地名,如:头湾、一湾、二湾、三湾、四湾、四合头湾子、五谷湾、五个湾、七埂大湾、九把湾、九龙湾、十字湾、把子湾(似拐杖的弯把)、草鞋湾、坟上湾子、鲤鱼湾、月亮湾、得卓湾、路家湾……
在昭通市,地名用字“塆”是不能写作“湾”的。因为,如果把所有的“塆”字都改写成“湾”,那么,下面这些成组对应的地名就完全雷同而无法区分了:
A.五谷塆、九角塆、九龙塆、撮箕湾、生基塆、生地塆、马路湾、茶树塆、花椒塆、火石塆、铁匠湾。
B.五谷湾、九角湾、九龙湾、撮箕湾、生基湾、生地湾、马路湾、茶树湾、花椒湾、火石湾、铁匠湾。
A与B之间的不同,并非汉字的写法不同,在这里,“塆”不是“湾”的异体字。“塆”与“湾”是字形不同、字义有别的两个汉字。A与B是两组不同的地理名称,指称的是两组不同的地理实体,有的分属不同的县、乡(镇),有的地处同一个县、乡(镇)的不同地理位置。比如大关县境内,既有九龙塆,又有九龙湾,这两个叫九龙w ān的村落一个在北,一个坐南,一个在东,一个居西。九龙塆在213国道的西侧,九龙湾在213国道的东边,两地直线距离大约20千米。
上列“塆”字地名,若都被强制改写成“湾”字,书面上就无法区分A与B地名从而变成“三同地名”了。根据地名标准化的要求,“三同地名”是不允许存在的,是必须清理的。再看看重庆的“湾”、“塆”字地名。仅重庆直辖之前的11个区(县)里,《中国地址邮政编码大全》(2000)中的“湾”字地名有92处,还有不少的“湾”字地名没有出现在这本《大全》里。据王连勇(2002)统计,在重庆11个老区、县里,“湾”字地名“占都市地名总数的3.9%”。虽然“湾”字地名数量多,但是并非一开始就写作“湾”字,其中很多原本都写作“塆”字。如沙区的土湾,渝北区的大湾镇,原本都写作“塆”。《重庆市地名词典》(1990)中,“土塆”被改写成“土湾”,但“文星塆”、“学田塆”仍然保留了“塆”字。查检该《词典》,带“塆”字地名有12条,“湾”字地名6条。带“塆”字地名是“湾”字地名的两倍。
三、“塆”字难废止
尽管地名书写标准化要求将“塆”字改写为“湾”字,但当地百姓和知识分子并不十分理会这个“标准化”要求。时至今日,老百姓仍习用“塆”字,在互联网上随便一搜或是查看一些地图,就可见到许多带“塆”字的重庆地名。比如:唐家塆、深基塆、兴隆塆、柿子塆、外郎塆、水井塆、庙塆、黄葛塆、小塆、隔壁塆、师娘子塆、学堂塆……
与普通民众的写法相呼应,政府机关也没能完全拒绝“塆”字,甚至又重新接纳“塆”字。这方面,最有代表性的是渝中区。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关于派出所整合的通告》(2008)里,正文全部用“湾”字无一处用“塆”字,与之相反,在《通告》的附件(《整合后的各派出所辖区地名门楼牌起止号表》)中,却无一处用“湾”字,全部写作“塆”字。附件里共有21个带“塆”字的地名。
同一份文件里,为何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写法呢?我们没有向当局求证。但我们可以猜测。《通告》的正文用“湾”字,代表的是政府机关遵循着“地名书写标准化”的刚性要求;附件中的表格里用“塆”替代“湾”字,这恰恰反映了当地群众的认可程度和书写习惯(《附件》的文本是由基层单位提交上去的,上级只是原样汇总)。政府机构为什么放弃了“标准化”的地名书写要求而迁就了群众的书写习惯呢?或者说,政府机构认可了群众的书写习惯,或者说,长期以来,这些机构所书写的原本就是与群众的习惯一致的,至今也难以改过来。
答案就是:“塆”字难废止。
问题不止于此:民众为何要把“湾”、“塆”这两个字区别对待?而且互不相混。“塆”字该不该保留?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四、“塆”字义蕴丰富
“湾”、“塆”是两个汉字,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地形地貌,是两个地名通名。“湾”是水流弯曲的地方,“塆”是山沟里的小块平地。一个有“水”,一个从“土”。《新华字典》的解释有一定代表性:“湾,水流弯曲的地方。”又,“塆,山沟里的小块平地。多用于地名。”
这两个字都不见于《说文解字》。
“湾”字见于《广韵·删韵》:“湾,水曲。”此后的字典、词书均收此字。《康熙字典》、《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的解释都差不多。“塆”字不见于《汉语大字典》,见于《汉语大词典》:“塆,山沟;山坳。亦指山村。”
“塆”字有两个基本用法:(一)专指山地或坡地的弯曲地带,特别是坐落于该弯曲地带内的村落;(二)泛指一般的村落。泛指意义是从专指意义引申而来的。从造字理据上看,“塆”字已提示该字有两个重要信息:一是不在水里或水边,而是在陆地上(从土);二是此地不平不直但也不陡峭,是陆地上的弯曲地带(“弯”除表读音外,还兼表意义)。从土,还有一层意义,靠农耕为主的古代居民,土地是最可宝贵的,一旦安定下来,便安土重迁。土地对于百姓和统治者都是最最宝贵的,既是宝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产资料。孟子就提出土地是最根本的,他把土地列为三“宝”之首:“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孟子·尽心下》)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存在的源泉”,土地是人类最宝贵的物质财富。这个“塆”字,是相当契合中国人传统造字理据的,也符合中国人的造字理念,特别是对非平原地区的人而言。形、音、义三者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见形便知音、义。这个字,是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这个字,还反映了过去人们的聚居环境和对聚居地的选择理念。
与平原地区的居民不同,在丘陵或山区地方,人们择地修房建村落时,往往有一定的择地标准和择地理念,对地势地形有一定的要求和讲究。最适宜建立村落聚居的地方,往往是弯曲形的内弯地带。这种地带背靠山丘或山坡,前面相对平坦或平缓,在这个地带上建立村落自然有他的好处,也与中国古代的风水学原则相一致。这样的地形正面平缓,视野开阔,背后有山或山坡,两侧有缓丘相扶持。民间常称这种地形为椅子形。村落建于这个椅子形的内弯曲地带,就处于“内敛向心”的围合之中。选址如此,小到村落大到都邑。这样的选址理念颇有传统,《管子·乘马》:“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廓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这样的“因天材,就地利”的选址标准,既有军事上的意义,进可攻,退能守;又符合风水学上的选址标准,背山有龙脉,左右扶持之缓丘喻青龙白虎之象。毋庸讳言,中国古代的民居、村落、都邑在选址的时候,或多或少地受风水观念的影响。
正因如此,在南方,地名中带“塆”字的特别多,几乎随处可见。住在同一个塆里的往往是同姓家族,所以带“塆”字的地名常常和“家”字并用,形成“某家塆”的地名格式,在湖北、湖南、江西、重庆、四川极为普遍,举不胜举。其他格式的如,湖北的柏树塆、岩塆;江西省的甘塘塆、上塆、油匠塆;湖南省的大塘塆、大树塆、松山塆。四川省的倒塆、梅子塆、母猪塆、干塆。以上这些地名,当地居民的传统写法都写作土旁的“塆”,没有写成水旁的“湾”字。
“塆”字是一个义蕴丰富的地名专用汉字。
五、“塆”字该收纳
含“塆”字的地名,在南方不胜枚举。“塆”字在南方地名中得到广泛应用,我们不应该拒绝这个具有广泛性和群众基础的汉字,而应该接纳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中有“塆”字,这说明,“塆”字并非生僻字,而是一个规范汉字,是一个通用汉字。
塆、湾,仅仅只是音同,这两个字的“形”不同,“义”亦有别,只是同音字而已,不是异体字。
可惜的是,在《重庆地名志》(1997)里,所有的“塆”字地名都无一例外地改写成“湾”字。尽管如此,民间乃至政府并不完全接受,仍书写着“塆”,已如4.3所述。而且,在新近的官方互联网上,我们还能看到渝北区“大镇”的写法。可见,带有特定内含的地名用字,仅靠一纸文件是很难撼动其历史传承写法的,对于这类汉字,处理时一定要慎重。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必须保持地名的稳定性,除生僻字、异体字以及带有侮辱性、歧视性等非改不可的地名需要更名外,其它可改可不改的地名原则上不改,这是地名作为社会公共历史文化产品属性的必然要求。
“塆”一不是生僻字,二不是异体字,三不带侮辱性、歧视性,如此看来,“塆”字不属于“非改不可”之列,应属于“原则上不改”的地名。“塆”字承载着丰富的文化意义和人文内涵,若把“塆”字改写为“湾”字,那些丰富的内涵将荡然无存。所以,在传统的实际书写中,没有混淆这两个字,也没有混用的情况。今天,我们不应该用“湾”字替代“塆”字。地名标准化不应牺牲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地名汉字。
使用范围如此之广,出现频率如此之高的“塆”,《新华字典》和 《汉语大词典》收录进去了,这是值得肯定的,而以收录汉字最多著称的《汉语大字典》却未见收录,不知何故。不过,相信再版修订时,一定应该收录这个“塆”字。否则,是说不过去的。由此看来,我们没有理由不接纳这个“塆”字。
六、“塆”字的电脑录入已不是问题
1981年实施的国家标准汉字编码GB2312-80字库只收录了6763个汉字,字量太少,“塆”字未被收录,在情理之中。不过,后来的GBK汉字字库收录了“塆”字,再后的GB18030—2000《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的扩充》(2000)收录了“ ”字。至此,“塆”字的电脑录入已完全解决。
其实,早在1988年,由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尽管收录汉字仅仅只有7000字,但其中就有“塆”字。
如此看来,“塆”字并不是一个生僻字,早被纳入了通用汉字范围。可是,后来的地名标准化却排斥这个并非生僻字的“塆”字,实在没有必要。如果说,在GBK编码和GB18030-2000字库编码应用于电脑之前,仅靠GB2312编码无法在计算机中录入“塆”字,迫不得已才把“塆”字改成“湾”字,尚情有可原,那么,在“塆”字的计算机录入已被彻底解决之后,却借“地名标准化”之名而抛弃“塆”字不用,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总之,“湾”、“塆”是两个不同的汉字,意义各别。“塆”字并不生僻,且表义明确。“形”、“音”、“义”结合得很完美。“塆”字在地名汉字中应当保留。
通行范围如此广泛,出现频率如此之高的“塆”字为何“被”标准而“化”掉了呢?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深入的研究。“就汉语地名而言,单纯研究其得名之由和通名还不够。汉语地名是用汉字记录的,研究汉语地名不可不研究地名的用字情况,汉语地名的用字情况很值得研究。”类似于“塆”的地名汉字还有不少,地名专用汉字是汉字大家族里的重要成员,值得我们去好好研究。
(本文原载于《中国地名》2013年第4期,作者周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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